第一步:自愿申报
1. 创建方案(区域范围、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计划)
2. 概念性规划
第二步:分批审核
1. 初审(省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初审意见)
2. 会议审查(省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查)
3. 审定公布(省政府审定后分批公布创建名单)
第三步:年度考核
1. 制定《湖北省特色小城镇考核细则》
2. 兑现扶持政策《考核合格》
3. 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在省级主流媒体公布)
4. 退出机制(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考核任务的特色小城镇)
第四步:考核验收
1. 制定《湖北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导则》
2. 组织验收(省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认定省特级特色小城镇(通过验收)
【浙江省】创建流程
第一步:自愿申报
1. 创建方案(区域范围、产业定位 、投资主体 、投资规模 、建设计划)
2. 概念性规划
第二步:确定创建名单
1. 初审(省级相关职能部门牵头)
2. 联审(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省政府分批公布创建名单)
3. 审定公布(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
第三步:年度考核
1. 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2. 兑现扶持政策《考核合格》
3. 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在省级主流媒体公布)
4. 退出机制(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考核任务的特色小城镇)
第四步:验收命名
1. 制定《浙江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导则》
2. 组织验收(省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认定省特级特色小城镇(通过验收)
【甘肃省】创建流程
第一步:调研论证 、确定名单
第二步:制定方案 、编制规则
1. 制定特色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2. 编制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
A 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范围、产业定位 、投资主体、投资规模、项目建设计划
B 规划范围约3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则
C核心区约1平方公里的城市设计
第三步: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第四步:总结验收、交流提升
【山东省】创建流程
第一步:自愿申报
1. 创建方案 (区域范围、产业定位 、投资主体 、投资规模 、建设计划)
2. 概念性规划
第二步:审核公布
1. 初审(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司送省有关部门)
2. 联审(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司组织)
3. 审定公布(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分批报省政府审定后公布)
第三步:年度评估
1. 第三方评价机构年度评估(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
2. 兑现扶持政策(达到发展目标要求)
第四步:验收命名
1. 评价验收(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命名为山东省特色小镇(通过验收)
【辽宁省】创建流程
第一步:自愿申报
1. 创建方案 (区域范围、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计划)
2. 概念性规划
第二步:分批审核
1. 初审(各有关部门)
2. 专家审查(省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3. 批准公布(创建名单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步:年度考核
1. 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2. 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在省级主流媒体公布)
第四步:验收命名
1. 组织验收(省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特色乡镇(通过验收)
【天津市】创建流程
第一步:组织申报
1. 提出本市级特色小镇名单(本区域内)
2. 编制方案与规划(特色小镇创建方案、概念规划、环境规划)
3. 明确区域范围和产业定位
4. 分解三年或五年建设计划
5. 落实投资主体和投资项目
第二步:分批审核
1. 初审(市规划局初步审查各区特色小镇规划方案、择优选出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
2. 审定公布创建对象(报是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审定同意后予以公布)
3. 重点推荐培育对象(是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区人民政府)
第三步:培育建设
1. 有序推进各项建设任务(各区人民政府相关组织建设主体)
2. 通报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情况(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按季度进行通报)
第四步:年度考核
1. 各区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市级特色小镇建设任务纳入)
2. 退出机制(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市级特色小镇政策)
第五步:验收命名
1. 评估验收(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
命名为天津市特色小镇(验收合格并报市级人民政府同意)
【江西省】创建流程
第一步:组织申报
1. 申报范围:建制镇(不含城关镇)、创新创业平台
2. 申报时间:17、18年4月底集中申报
3. 申报数量:17、18年合计公布60个左右
4. 申报方式:17、18年4月底汇总上报各县申报材料,省直部门确定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
第二步:日常运行
1. 县级政府为主: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编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项目监管、文化内涵挖掘、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数据审核上报
2. 企业为主:项目建设推进
第三步:动态监管
1. 建立省特色小镇评价指标体系(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
2. 统一监测省特色小镇建设名单、观察名单(半年度通报、年度考核)
3. 评出年度优秀、合格、不合格特色小镇(以年度统计数据、项目推进情况为依据)
第四步:联动指导
1. 省(负责前期辅导。协调指导、日常督查和协调政策落实)
2. 市(负责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建设等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3. 县(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第五步:期末验收
1. 实地查看(2020年底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实地查看)
审议(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验收意见,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海南省】创建流程
第一步:规划审核
1. 编制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
2. 编制特色产业小镇建设规划
3. 初审(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4. 联审(省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
5. 审定(省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第二步:年度考核
1. 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第三步:验收命名
1. 组织验收(省特色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2.认定(通过验收)
【河北省】创建流程
第一步:自愿申报
1. 创建方案(区域范围、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计划)
2. 概念性规划
第二步:确定创建名单
1. 初审(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2. 联审(省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
3. 审定公布(省特色产业小镇产业发展和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公布)
第三步:动态管理
1. 制定年度考核办法
2. 公布年度达标小镇(年度统计数据)
3. 兑现奖惩政策
4. 退出创建名单(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建设进度)
第四步:验收命名
1. 制定《河北省特色小城镇创建导则》
2. 组织验收《省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
3. 认定省级特色小镇(通过验收)
【福建省】创建流程
第一步:自愿申报
1. 创建方案(区域范围、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计划)
2. 概念性规划
第二步:确定创建名单
1. 初审(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牵头)
2. 联审(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省政府分批公布创建名单)
3. 审定公布(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
第三步:年度考核
1. 建立年度考核制度(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制定)
2. 退出机制(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目标考考核任务的特色小城镇)
第四步:验收命名
1. 组织验收(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
命名为福建省特色小镇(验收合格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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