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对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各地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通知》要求,2018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关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提出四点具体措施。
1.加强危大工程管控。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全面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检查,加强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管控好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以严肃问责为抓手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执行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规定,加大事故查处督办和公开力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构建监管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机制,促进各级监管部门严格履职尽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模式,建设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初步实现各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增强监管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