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盛康集团
发布日期:2018-01-09 09:41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截至2017年底,共在269个项目中进行了应用。二是应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截至2017年底,共在103个项目中进行了应用。2017年全年,共有6家单位因有失信行为被宣布投标无效。三是应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中评价结果。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纳入评标价计算。截至2017年底,共在101个项目中进行了应用。2017年全年,共有16个项目因信用评价得分的折价计算而改变了中标候选人排序。四是应用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将交通、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评价等级列入投标资格条件或加分条件。截至2017年底,共在27个项目中进行了应用。五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截至2017年底,共在220个项目中进行了应用。六是应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在使用综合评分评标的项目中,对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予以加分,在使用有效最低价评标的项目中,对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予以评标价折算。